“我是要去慈溪的,可油表显示油量不足,那我正打算去慈城服务区先加个油,没想到发生车祸了。”杨某无奈地说。7月15日晚上8点,二大队民警接到警报,在沈海高速往上海方向慈城下匝道处发生两车追尾事故,民警让两车主开往慈城收费站等候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前车司机杨某看到油表显示油量不足,无法支撑开到慈溪,便准备先在慈城服务区加个油。临近路口时,他特地把车速放慢,想着看看路标,到底距服务区还有多远,不料“砰”的一声被追尾了。
后车司机陈某解释道,前车警示灯、刹车灯都未开启,以为在正常行驶,快接近时才发现车速大约只有30-40km/h,踩刹车根本来不及,就一头撞了上去。
民警对前车车速进行核实,杨某承认当时速度在43km/h左右,民警对杨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20%以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200无、记3分的处罚,对事故负次要责任,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出门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油量充足。在高速行驶要保证车速,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追尾。
全媒体记者 龚益 通讯员 方志 尤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