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决定再审的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后,分别于2016年向原审被告人李玉前及其辩护人和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林合、2019年8月22日向孟瑞红送达了《再审决定书》。2020年9月24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张林合、李玉前到庭参加诉讼,李玉前的辩护人出庭辩护,原审被告人孟瑞红因下落不明未到庭。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一审程序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出示及重新鉴定的相关程序规定,原判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和矛盾,可能影响公正审判,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案件回顾:李玉前被认定为杀人凶手
一审时他当庭翻供称被刑讯逼供
2001年3月,贵州六盘水市发生一起“杀妻灭子”案。现场没有尸体,警方通过对残留的血迹进行DNA鉴定,发现这些血迹属于李玉前的妻子谢初明。
时任贵州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的李玉前被控杀害妻子、儿子后,找来情人孟某红肢解尸体,并将尸体转移至钢铁厂高炉焚化。
该案前后经过多次审判。
2001年,法院一审判李玉前死刑、孟某红有期徒刑八年。李玉前当庭翻供,称自己受到刑讯逼供。
2001年11月20日,李玉前上诉后,贵州高院二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审。
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李玉前仍被定故意杀人罪,但被改判死缓;孟某红犯包庇罪,仍判8年。李玉前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出事前,李玉前一家全家福,图中最右边的二人为李玉前和妻子谢初明。
此后十多年,李玉前和家人一直四处伸冤。“一审后,李玉前的岳母也认为凶手不是女婿,经常和我们到政法委上访。”李玉前哥哥李玉山说。
2015年5月,律师王万琼介入该案,成为李玉前的辩护律师。她认为,该案的主要证据为李玉前与孟某红的口供,但二人口供矛盾重重,且与其他证人证言不相吻合,其合法性与真实性存疑。
2016年4月,李玉前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同年5月,贵州省高院决定启动再审。
2020年9月24日,李玉前等来再审开庭,庭审共持续了近8小时,申诉代理律师向法庭出示了12组新证据,从做案时间、作案动机等多个方面证明李玉前无犯罪可能。由于案情复杂,当日庭审结束后未宣判。
2020年9月28日下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