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命名“枫桥式”司法所的决定》,我市周巷司法所和胜山司法所上榜,被命名为首批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
去年以来,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引导基层司法所立足辖区实际,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培育适合本辖区情况的工作机制和优秀品牌,助力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在周巷,“党员老娘舅”已成为一道闪亮“枫景”,不断专业化的“党员老娘舅”调解室与“周小丽道德工作室”合力出击解决矛盾纠纷难题,确保矛盾纠纷件件化解到位,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周巷司法所还紧紧依托基层实施集成化普法、多元化矫正、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管理及自身建设为中心,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曾获司法部“人民满意的司法所”、省“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等荣誉。
“网格融调”机制是胜山司法所“枫桥式”人民调解的再升级。2019年2月以来,胜山司法所不断延伸矛盾纠纷感知网络,注重“网格司法员”“网格法官”“网格律师”等专业力量下沉,力争让“微事”“琐事”化解在网格内,解决在萌芽状态。此外,胜山司法所建成启用了宁波首家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站,立足便民,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些年,胜山司法所相继获得全国先进司法所、省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宁波市级“文明公正规范”司法所等荣誉。
“接下来我们将以‘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重要抓手,认真践行‘对党忠诚、崇法为民、清廉勤政、勇立潮头’的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新要求,将司法所打造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火墙’,教育改造特殊人群‘主阵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推器’,服务基层人民群众‘法超市’。”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媒体记者 叶吟泠 通讯员 沈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