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和服务亟待加强
黄华媛 市人大代表、龙山医院主任医师
我市流动人口数量大,做好他们的管理服务工作至关重要。目前,由于流动性较大、文化程度偏低、经济条件偏差、保健意识薄弱,我市流动人口孕产妇围产保健存在着明显的“三低三高”,即孕妇建卡率低、产前检查率低、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低,和临产高危产生率高、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高、围产儿死亡率高。为增强流动人口孕产妇的保健意识,提升该群体的保健管理服务水平,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横幅、宣传窗、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科普围产保健服务的重要性,以提升流动人口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促使该群体自觉接受系统的围产保健服务。其次,要掌握流动人口孕产妇的基本信息,通过加强与公安、卫健、妇联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依托网格员等群体,及时准确摸清动态情况。第三,要做好兜底服务,可参考目前实施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办法等,对一部分经济实在困难、无力承担费用的贫困流动人口孕产妇适当减免住院分娩费用。 (全媒体记者 马安娜)
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周国忠 市人大代表、胜山镇四灶村党总支书记
近年来,随着消防体制改革,消防监督、执行的主体和权限发生了变化,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各司其职。但在实际操作中,基层消防监督执法边界不清,仍存在一些“堵点”。
举例来说,《消防法》修改后,公安派出所虽仍然承担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等职能,但只能对消防违法行为给予拘留处罚,对违反《消防法》但情节较轻的行为,公安派出所无权警告、罚款,致使消防监督执法的效果大打折扣;消防救援机构往往需要同时负责多个街道,在消防监督之余还需要承担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宣传培训等综合工作,执法力量紧缺。
因此,建议我市强化机构融合,理顺基层消防监督执法管理体制机制,可通过明确基层消防监督执法的责任主体,成立相应的基层消防监督执法部门,充实壮大基层执法人员队伍,使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断档。同时,按照机构改革三年过渡期的实际情况,继续利用好基层派出所点多面广的优势,发挥其在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中的作用。此外,应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智慧消防”的普及应用,提升对火情的信息化监管和监测预警能力。 (全媒体记者 马安娜)
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促进业主自治能力提升
唐洁 市政协委员、市供电公司“钱海军志愿服务中心”主任
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长,居住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我市新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然而,由于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得不到及时提升,引发了诸多矛盾隐患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要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打造文明和谐城市,如何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充分发挥业委会职能,提升业主自治水平已迫在眉睫。为此,我建议:一要厘清法规层级,明确管理职责,提升物业管理普法质效。区分各级部门是管理监督职责还是协助指导作用,明确执行标准划分,加强对监督流程与法律法规宣传。二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常态机制,提升业委会职能发挥。通过建立协会监督与内部监督机构,制定标准化监管流程,划清监督职责与范围,树立业主委员会公信力,调动业主参与小区物业管理积极性。此外,要加大整治力度,规范物业行业,完善物业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强化对物业行业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并通过加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共商共管共治物管难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化解纠纷。 (全媒体记者 陈利群)
加强城市人行道管理实现全社会共管共享
陈利权 市政协委员、浒山街道政协联络委主任
人行道在城市道路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对绿色出行的市民,能提供安全、舒适、畅通的通行便利,但目前我市道路人行道通行能力低下、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等种种问题,给行人通行带来诸多不便。
我市道路人行道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人行道功能被剥夺,许多人行道被划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造成破损严重,阻碍了行人正常的通行。二是人行道管理措施不力,重复开挖现象严重,重审批轻管理。三是人行道维护不及时,监管服务不到位。当然,这些问题究其原因为:城区停车难,停车场布置不合理;地下管网铺设无统一标准,现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养护管理单位没有统筹建设标准。
为此,我建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不断提高城区人行道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职能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建议路面巡查人员一人多岗,整治乱停放与施工管理同步加强,并坚持对违法占道经营、乱搭乱建、摆摊设点等综合整治,建立科学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落实经费保障,制定养护标准和年度计划。此外,还应加大宣传,树立全社会共管共享理念。 (全媒体记者 陈利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