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十四五”开局治气首战告捷。记者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获悉,今年1月,我市无污染天气出现,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为100%,较去年同期提升19.4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6天,创下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1月份最好水平。
1月份是污染天气高发时节,为全力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污染天气,我市科学研判,靠前部署,各地各部门协同作战攻坚,首战取得优异成绩。除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100%,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也较去年同期下降17%,改善幅度在全省58个县级城市中排名第2。同时,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24,在全省58个县级城市中排名41位,为近年来最好成绩。
大气环境质量的提升,得益于我市开展的一项项举措。我市科学研判,提前部署,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常态化预判分析机制,每周开展大气环境扩散条件评估与预报,并结合大气环境质量实时监测数据和周边地区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外防输入,内削排放,有效遏制污染天气发生。今年1月以来累计启动应急响应5次。与此同时,突出重点,强化监管,重点围绕PM2.5和PM10等主要污染物,控扬尘、烟尘和工业废气,有效减少本地污染源排放。对全市秸秆(垃圾)焚烧实现“大范围、无阻挡”的实时精确智能监控,组织基层网格员对秸秆焚烧多发、易发区域以及主要频发时段,进行“定时、定点、定人、定责”巡查管控,筑牢“人防+技防”秸秆(垃圾)露天禁烧“防火墙”。此外,组织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辖区内涉气散乱污、垃圾焚烧、水泥(含粉磨站)、VOCs等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开展执法检查。1月以来,已检查工地15家次,停工工地5项,发现并处置400余个焚烧点位。同时,检查企业58家,立案9件,拟罚款14万元,查封2家。
市大气办还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督查,督促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整改,彻底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职责。1月以来已开展督查5次,下发提醒函2份,下发督办单2张。
全媒体记者 陈利群 通讯员 许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