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9日浙江累计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1928.3万剂次
5月10日上午10点,浙江第七十二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现场通报近期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浙江省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头等大事,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引导,努力构建免疫屏障。加强科学、精准调度,优先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截至5月9日,全省医疗机构人员接种率为89.6%,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医疗机构)人员接种率为89.7%,高等院校学生接种率为80.5%;全省累计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1928.3万剂次,其中第一剂1537.1万剂次;杭州、宁波、温州、台州等4个重点城市分别接种426.7万、305.9万、335.4万和196万剂次,占全省总数的65.6%。
为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接种,我省扎实推进疫苗统一管理和调配,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原则上由省级疾控机构将疫苗直接配送至接种单位,并纳入“浙苗链”全生命周期追溯管理。进一步整合资源,通过扩充接种台、增设方舱式接种点、组建移动接种队,并配足医务人员和设备设施,提高各地接种能力。全省现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1822家、接种台7642个,日接种能力可达100万剂次。同时,严格落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分区包片负责接种点医疗保障工作要求,确保每个接种点既具备接种条件,又满足救治需要。
外地人员跨区域来浙续种疫苗可根据首剂接种凭证选择同一疫苗产品
5月10日上午10点,浙江第七十二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现场通报近期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由于新冠病毒疫苗涉及多剂次接种,各地务必加强精细化管理,按照技术指南相关规定,强化群众后续接种的正常衔接,确保第二剂次接种的刚性需求。尤其随着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人员流动越来越频繁,部分群众需跨区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我省对18周岁及以上人群明确规定不区分户籍,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免费接种工作。对跨区域来浙续种的外地人员,可根据首剂接种凭证选择同一疫苗产品进行接种。当地确无同一疫苗产品的,可采取其他企业生产的相同种类疫苗产品进行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