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前湾之芯、高铁新城”,坎墩街道迎来大发展,目前在建工地达六家,而这些工地建筑垃圾处置是否依法合规直接影响周边空气环境质量和市容秩序品质。因此,今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坎墩中队将建筑垃圾管理作为重中之重,严管和严查相结合打好“组合拳”。
近期中队接连查处两起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件。近日8时许穆某驾驶满载建筑垃圾的重型自卸货车途径青少年宫北路时被执法队员拦停检查。该车采取密闭化措施,并开启了全球定位系统,穆某在现场提供了车辆行驶证及本人驾驶证,却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行驶证载明该车辆为宁波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的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将依法面临3万元的罚款。仅相隔几日,执法队员在担山北路设卡点查处了又一起该类案件。当事人贾某驾驶自有的轻型自卸货车运输水泥石块等建筑垃圾,该车所装建筑垃圾是担山北路某截污纳管工程产生,也未能提供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核准文件,贾某将因此被处以7000元罚款。 办理处置核准是首要条件,应当做好这第一步后遵循开启定位、做好密闭及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等其他规定。
今年以来中队已查处建筑垃圾类案件14起,包括未按规定清运建筑垃圾、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时不符合密闭化运输有关要求、未按规定清运建筑垃圾、处置零星建筑垃圾未办理处置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累计罚款103400元。中队每周对在建工地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工地落实建筑垃圾处置各项规定,并做好车辆出场前的冲洗工作,以减少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