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对每一个学子来说,都是人生至关重要的时刻。为了让考生们安心考试,整个城市都开启了“静音模式”,但有人却在此期间在烟花爆竹禁放区放起了烟花。1月8日,古塘街道一男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请”进了派出所。
当天上午9点多,正是高考英语考试的时间,古塘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有人正在燃放鞭炮,附近可以听到不小的燃放声响。民警遂立即出警前往现场,将燃放烟花的陈某带到派出所调查。
据陈某供述,当天上午,他在古塘街道浒崇公路附近燃放了一个方形的16发普通烟花,结果刚刚开始便被民警查获。陈某对其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表示并不知道当天有学生正在参加高考。
经过民警的批评和普法教育,陈某意识到自己所犯错误,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后悔不已。因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陈某被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据悉,2021年7月1日,《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新规)正式实施。对违反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改善我市城区空气质量,预防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年关将至,传统民俗活动增多,希望广大市民响应号召,严格遵守禁燃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在允许的区域,同时积极改变传统观念,文明欢度节日、办理婚丧嫁娶等活动,共同保护碧水蓝天。市民如果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及线索,请及时拨打110电话进行举报。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冯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