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审美的提升,医美行业得到迅速发展。在利益驱使下,许多商家瞄准了其中“商机”,违规开展医疗美容项目,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近日,市卫生监督所就查处了这样一起“上门”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案件,美容师史某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5万元的行政处罚。
前不久,市卫生监督所从“互联网+监管”平台接到一举报信息,称某美容院为顾客注射减肥针,怀疑是非法行医。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该美容院内正在上“美容课”,一名自称来自宁波的“美容导师”史某为美容院员工和顾客讲解着一些美容项目。
在“导师”随身携带的拉杆箱内,执法人员发现了若干无菌注射器、显微针、一次性使用胰岛素注射笔等百余个带针头的注射工具,以及几个瓶身上贴着“Weight Loss King”等字样标签的西林瓶。当被问及这些物品的用途时,史某辩称,胰岛素注射笔是给患有糖尿病的母亲使用的,而自己从母亲处取来只是为了抽取美容产品时能更精准。但史某无法解释其他针头的用处,也无法解释何种美容产品需要使用到胰岛素IU这么小的剂量单位。最终,史某承认了各种针头的实际用途,并坦承自己的主要业务在宁波,来慈溪除了讲课外,偶尔也提供上门美容服务。曾有顾客将小区地址发给史某,然后史某驾驶车辆来到该小区,并在车内为顾客进行了祛斑项目。
近些年,非法医疗美容致人毁容、伤残的案例时有发生,不仅使受害人在钱财方面受到损失,身心也受到了不小的伤害。“特别是提供上门服务的医疗美容项目,因其服务环境不符合诊疗要求,不仅操作中容易导致感染,而且缺少必要的急救设施,存在极大的风险。”执法人员表示,进一步调查发现,史某其实是个无证上岗人员,并未取得医师相关资格证书也不曾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史某具体操作判定其提供的祛斑服务属于医疗美容行为。为此,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最终没收了其违法所得并处以了5万元的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爱美人士,在追求美丽的过程中一定要擦亮双眼,尤其是“动刀”“破皮”之前一定要谨慎选择合法合规的医疗美容机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媒体记者冯梦苓
通讯员胡青青屠晓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