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雨季到来,不少市民为图出行方便,擅自给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这个看似能遮风挡雨的“便民装置”,实则暗藏严重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近日,我市就发生一起因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遮挡视线导致的碰撞事故。
当天晚上7点多,申某驾驶加装雨篷的电动自行车,径直撞上同一方向正在行走的老人。“我们赶到现场时,一名老人痛苦地倒在地上,旁边一辆加装雨篷的电动自行车也已倒地,驾驶人就在现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宗汉中队副中队长徐汶捷介绍,事故造成两人受伤、车辆受损。“驾驶人表示,自己当时正常直行,由于车前加装的雨篷形成视线盲区,完全没有看到前方行人,最终导致碰撞。”
车辆“加雨篷”,安全“打折扣”。徐汶捷介绍,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引发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针对这一乱象,他结合执法经验,详细讲解了此类非法改装的四大危害:“首先,加装雨篷之后车辆整体宽度超出电动自行车车把范围,易刮擦行人和车辆;第二,这类雨篷价格低廉,遮光板、透明板清晰度很差,尤其是下雨天遮挡视野,增加行车盲区;还有就是风阻问题,雨篷一装,车辆受风面积大幅增加,遇到大风、横风天气,或者过大桥、旁边有大货车驶过带动气流的时候,单方摔倒的事故特别常见;此外,雨篷的支架、边缘大多是尖锐的硬材质,一旦发生碰撞、侧翻,不光会扎到驾驶人自己,还容易伤到周边行人、剐蹭其他车辆,造成二次伤害。”
目前,为整治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雨篷乱象,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已全面启动“清患三号”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常态化路面巡查管控。“一旦发现电动自行车存在擅自加装雨篷的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责令驾驶人拆除雨篷,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驾驶人处以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交管部门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贪图一时便利,擅自购买、加装此类配件。已违规加装雨篷的驾驶人,应尽快自行拆除,共同维护平安、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