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带、街边绿地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公共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占用、污染及堆放杂物。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浒山中队查处一起管道清淤作业废弃物违规堆放案件,严肃规范施工单位作业行为。
当日,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日常路面巡查工作时,发现南二环西路多处道路绿化带、临街绿地内出现大量袋装杂物,分布在5个不同路段点位,总计21袋,袋内物品均为淤泥、腐叶等。这类废弃物露天堆放在绿地内,不仅挤占公共绿化空间、影响道路整体颜值,淤泥渗液还容易污染土壤、滋生蚊虫,对周边环境卫生造成负面影响。
执法队员通过溯源排查,最终确认该批废弃物为辖区管道淤泥疏通工程作业方遗留堆放。经调查核实,涉事企业承接辖区窨井清淤、管道疏通日常运维工作,工作人员未按照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擅自将多点位作业产生的淤泥、腐叶等废弃物临时堆放在路边绿化带内,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案件办理过程中,涉事企业工作人员承认现场堆放事实,解释称计划待全部点位施工结束后,再统一集中清运处理,以为短时堆放不会造成影响。执法人员对企业开展普法教育,明确告知城市公共绿地属于公共资源,不允许作为施工临时堆场,施工废弃物随意堆放、污染公共环境,属于法定违规行为。同时依法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状态,全面清理现场堆放废弃物,彻底清洁作业区域,恢复绿地原貌。涉事企业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车辆对所有堆放废弃物进行清运,将作业垃圾运送至合规处置点位完成无害化处理。
全媒体记者 戎志虎 通讯员 曹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