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从今年开始,我市在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实施“等级平安校园”制度。
我市自2006年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以来,各地各学校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不断增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体系,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形成了统筹协调、齐抓共建的工作合力,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师生的安全感有了明显增强。
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保持校园和谐稳定的压力还很大。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既需要坚持和发挥以往平安校园建设的成功经验,又需要根据形势发展,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平安校园建设的组织工作。为此,我市决定实行平安校园等级动态化管理,以增强各地各校做好平安校园工作的持续动力,促使责任更加落实、措施更加有效、制度更加健全、保障更加有力,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面完成各级各类学校的平安校园等级认定工作。
“等级平安校园”分5A至1A五个等级,从组织领导体系、制度建设体系、安全和法制教育、常规管理工作、预警机制建设、应急能力建设、实际成效等七个方面来考核。考核满分为1000分,得分975分及以上为5A级,得分950—974分为4A级,得分925—949分为3A级,得分900—924分为2A级,得分850—899分为1A级。已获“平安校园”的学校,在符合评定标准的情况下,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申报“1A”到“5A” 5个等级的平安校园。
实行等级动态管理。对当年未参加本年度等级考评的学校,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根据有无以下情形,对原有等级进行调整:一是因教育或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在校外发生非正常死亡1人及以上;出现安全信息不报、漏报、瞒报或报送不及时;“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符合规定要求;其他各类对学校或社会造成影响但不符合一票否决条款的各类事件,根据事件性质与影响大小,相应降低平安校园等级1—2个等级。二是在有关部门当年组织实施的与校园安全稳定相关的专项检查活动中,因存在重大隐患被通报批评的,相应降低1个等级。三是因安全稳定工作出色,被中央或省级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介绍推广工作经验的,给予提高1个等级。
对于当年有学生或老师发生刑事犯罪案件;由于制度不全、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等工作疏漏,引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群殴、集体上访、多人罢课、非法游行、非法集会等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校内发生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爆炸等恶性案件,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且学校在管理中存在疏漏的;校内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邪教组织成员失控肇事;学校无保安人员或存在重大安全稳定隐患,且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平安校园”称号。-记者 陈建坤 通讯员 余森平 孙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