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0月13日,铸就慈溪城市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撤销慈溪县,设立慈溪市(县级)。
上世纪80年代,“撤县改市”序幕正式拉开。1983年,全国有31个县域改为县级市,并新设了7个县级市。1986年明文规定:非农业人口6万以上,年国民生产总值2亿元以上,已成为该地经济中心的镇,可以设置市的建制。
国务院批复明确,以原慈溪县行政区域为慈溪市行政区域。慈溪撤县设市后,不增加人员编制,行政仍隶属于宁波市。1988年11月8日,慈溪撤县设市广播电视大会召开,宣告慈溪市成立。我市确定樟树为市树,月季花为市花,峙山公园造“建市楼”以纪念。
慈溪撤县设市,开启了慈溪城市化发展的新征程,让这块唐涂宋地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据报道:1988年12月8日,慈溪撤县设市大会在市人民大会堂举行。上午9时40分,省、宁波市相关领导分别向慈溪市领导授牌授印,会场上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慈溪撤县设市,上级领导给予殷切期待。时任省委书记薛驹和省长沈祖伦带来口信:慈溪撤县设市后,要促进经济繁荣发展,不能搞铺张浪费和华而不实的东西,要俭朴,扎扎实实地工作,希望慈溪的乡镇工业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做出更大成绩。
1988年初,慈溪城区以环城路为界略向周边扩展,建成区面积3.70平方公里。1988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慈溪市城区总体规划(1988—2005)》,明确以市政府所在地浒山镇为规划区域,城镇定位为慈溪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轻纺、小型机械加工业为主的工商型小城市。远期至1995年,人口规模11万人,用地规模9.70平方公里。
1988年,慈溪市地区生产总值19.93亿元,经济总量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国民经济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全国县(市)级前列。1988年后,经济体制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实施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国有、集体、乡镇、私营“四个轮子”一起转的多轮驱动战略,乡镇企业和外向型经济迅速发展。
撤县设市30年来,慈溪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经济总量快速跃升,广大市民共享发展硕果。201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487.75亿元,其中慈溪市级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37.77亿元。根据《慈溪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慈溪中心城区规划总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全媒体记者 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