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复函显示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将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内的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慈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慈溪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仍为10平方公里,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
2001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慈溪经济开发区从原先慈溪的中心城区调整到杭州湾新区。2005年6月,国务院批准在慈溪经济开发区内设立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2009年11月,宁波市委市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上浙江”,加快实施“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战略决策部署,作出了《关于加快开发建设宁波杭州湾新区的决定》;2010年2月,在整合原慈溪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上,宁波杭州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开启了新区发展新的历史进程。为更好地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 2015年5月5日,慈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更名为宁波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今年,是宁波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更名的第三年,作为全省第一个产业集聚区,宁波杭州湾新区所承载的“四大战略”使命是按照“八八战略”的指引,加大开放,把宁波杭州湾新区打造成为浙江的“新浦东”。作为长三角的中心区域,宁波杭州湾新区正努力打造标志性、战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在长三角一体化的改革征程中,浙沪合作示范区是沪甬合作示范区深化的一种必然,也是更高层面的对接与融入。
目前,宁波杭州湾新区正积极推进与上海重点功能区的全面战略合作,并以沪嘉甬跨海高铁和上海大虹桥建设为契机,以打造“浙江新浦东”为目标,正邀请上海、宁波研究机构开展杭州湾大湾区专题调研,抓紧编制《宁波杭州湾新区创建大湾区高水平示范区(浙沪合作示范区)行动计划》。■全媒体记者 何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