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们将进行立案查处。”日前,胜山镇建成区内某物流公司由于多次将布料放置在店门外进行经营被立案查处。
这是胜山镇“大综合一体化”精准提“靓”市容环境的一个缩影。连日来,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城建、消防等部门,重点对胜山大道、工业大道两侧商家占道、越门经营等城市管理“顽疾”进行无死角、全方位清理整治。执法人员挨家挨户对商户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占道、越门经营存在的危害和后果,劝导商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提高商户文明规范经营的意识。“对布角料店、水果店、餐饮店、快递点、电瓶车行等重点店铺,督促他们严格落实门前市容环卫责任区‘门前三包’工作要求,重点做好‘回头看’工作。”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此基础上,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对愿意整改的商家,执法人员主动帮助他们清理不易搬动的重物,收拾占道、越门摆放的商品,减轻抵触情绪,化解执法矛盾。
对于商户屡教不改的行为,执法人员多次进行拍照取证,现场记录在案,对商家做询问笔录,告知其违法行为,保持对违法现象的监管及打击。“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介绍。
经过集中整治,共清理占道、越门商户30余户,发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8起,其中4起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另4起因整改不到位已被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立案查处。经过整治,道路两侧商家都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人行道变得干净整洁。“现在道路宽敞多了,环境看起来也整洁了,我们老百姓出行更方便了。”周边市民杨师傅说。
“下步,我们将继续发挥优势,积极探索城市精细化管理方式。”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表示,融合服务、执法、管理于日常工作中,三效同频共进,守住商户规范经营“黄线”,精准提“靓”市容环境秩序。
全媒体记者 郑琳 通讯员 孙哲盈 许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