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下雨天出行,最让人窝火的事莫过于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溅一身水,躲过了狂风暴雨,结果还是成了“落汤鸡”。交警部门明确表示:这种行为不仅不文明,更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日前,一场大雨过后,观海卫镇吴家路东山头村村级工业园区附近的道路积起了水。此时正值下班高峰期,住在附近70多岁的沈奶奶见积水严重,便自发来到路边清理井盖上的垃圾,想让积水能更快地排走。
就在沈奶奶专注清理时,一辆小轿车疾驰而来。经过漫水路段时,车辆丝毫没有减速,沈奶奶躲闪不及,瞬间被溅起的水花淋了个“透心凉”,从头到脚湿了个遍,而小轿车却没有停留径直开走了。沈奶奶的儿子得知此事后,心中满是气愤,立刻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观海卫中队进行了举报。
接到举报后,观海卫中队民警胡旭孟立即进行核查,确定了违法事实,并第一时间对小轿车驾驶员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当时开车回家,心里想着早点到家,就开得比较快,压根儿没注意到路边有人。”付某当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满脸懊悔地说道。目前,驾驶员付某因实施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50元的罚款。
“‘飞车溅水’这种行为,既不文明又不道德,更触犯了交通法规。如果大家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交警部门投诉。”办案民警胡旭孟介绍,开车遇到积水路面不减速,是一种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一方面会淋湿一旁的路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要是溅起的水花影响了他们的视线,导致他们摔倒受伤,或者后方有车辆来不及避让,后果将不堪设想。另一方面,这种行为也会威胁到驾驶员自身的行车安全,积水路面车辆行驶过快容易打滑,还可能存在坑洞,引发一系列交通事故。“即将进入梅雨季节,路面积水的情况增多。行车经过积水路段时,一定要减速慢行,先仔细观察积水的深度和周围通行情况,确认安全后再谨慎通过。”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