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记得喝酒,后面的事全忘了……”面对警方询问,刚从河里被救上来的孙某一脸茫然。谁能想到,这起看似离奇的“落水事件”,竟揭开了一起醉驾肇事案的惊险全貌。近日,经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孙某拘役二个月二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今年6月19日凌晨5点多,孙某与友人豪饮一斤黄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半路车辆电量耗尽,他就下车推行。没成想酒劲发作,神志不清的孙某竟钻进周某停放在路边未上锁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室,启动车辆驶离。
当孙某驾车经过一处较窄的桥面时,与对向行驶的陈某的车辆发生了碰撞。孙某下车后歪倚在桥面栏杆上,意图与陈某协商私了,然而酒意渐浓,他一时不慎坠入河中。正巧一辆巡逻警车路过,民警将孙某救上来后,发现其涉嫌酒后驾车且发生交通事故。面对询问,孙某矢口否认,不承认自己触碰过方向盘,但公共视频记录下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经鉴定,孙某血液中的即时乙醇浓度竟高达242mg/100ml。清醒后,孙某坦言“酒后断片”,只记得饮酒的愉悦,却对驾驶他人车辆酿成事故的行径毫无记忆。案发后,孙某赔偿了陈某的经济损失8000元,赔偿周某经济损失2000元,取得了两位车主的谅解。
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断片”不是免责理由,醉驾更非“小事”。酒后驾车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还会威胁公共安全。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饮酒后请务必选择代驾、网约车或公共交通等合法出行方式,莫让一时放纵酿成终身悔恨。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陈序 赵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