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给车辆办理年检,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的刘某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不料才行驶几公里便发生了交通事故。最终,刘某不仅年检未办成,反而因无证驾驶被依法行政拘留。
事发当天中午11点40分左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横河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杨梅大道与龙泉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却发现其中一方白色轿车的驾驶员刘某神色紧张。经核查,刘某无法出示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
进一步调查显示:刘某早在2022年就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且被处以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处罚。近期,刘某名下的车辆即将超过年检期限,他明知自己处于驾驶证吊销期间,不具备合法驾驶资格,却抱着“路程不远、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决定自己开车前往检测站办理年检手续。
“之前车辆年检手机上能够操作,现在要去现场检测了,我就想自己开着去年审一下……”面对交警的询问,刘某懊悔地讲述了自己的动机。
然而,刘某驾车出发仅行驶数公里,在通过一个无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时,因操作不当与另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年检未办成,违法行为却当场败露。
“这次事故虽仅造成车辆损失,未涉及人员伤亡,但若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因刘某属无证驾驶,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不予理赔,经济损失将全部由其个人承担!”横河中队指导员贺奇明提醒,在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同样属于无证驾驶,“车辆年检可通过委托亲友代驾、联系专业代驾服务或由修理厂、检测站提供接送服务等方式完成,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