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开车门这一常见动作看似寻常,但若疏于观察,便可能酿成严重交通事故。近日,胜山镇镇南大道就发生了一起典型“开门杀”交通事故,所幸电动摩托车驾驶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在事故中有效保护了头部。
当天下午4点09分,一辆小轿车沿镇南大道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临时停靠,车辆停留一会后,一辆电动摩托车从右侧驶近,此时,坐在副驾驶的乘客突然打开车门,电动摩托车驾驶员避让不及,径直撞上车门,瞬间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接警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逍林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当时听到‘嘭’的一声,心就慌了!”小轿车驾驶人潘某浓回忆起那一幕仍然心有余悸。当天下午,潘某浓载着母亲去办事。未停在停车位,又因母亲不熟悉车门操作,潘某浓帮其按下了副驾驶开门按钮,几乎在同一时间,其母未观察后方来车情况,贸然推开右侧车门,与恰好行驶至车旁的电动摩托车发生“零距离接触”。电动摩托车驾驶人潘某被撞倒地,造成肩胛骨骨折,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开门杀’是一种常见的交通事故类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逍林中队指导员谢庆华介绍,“车辆停靠在路边时,车内人员未观察周围情况贸然打开车门,导致后方行驶的自行车、电动车或行人来不及避让而发生碰撞。这种事故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
为防范“开门杀”事故,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下车时应采用“荷式开门法”或“两段式开门法”。“荷式开门法”指的是使用远离车门的手去开车门,这种方法强迫驾驶者或乘客侧身、转头,从而更好地观察后方情况;“两段式开门法”是在确保汽车周围安全的前提下,先打开车门一个小缝,然后扭头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此外,驾驶员应将车辆停到有停车位的地方,乘车人优先从靠近路边一侧的车门下车;驾驶人提前提醒乘客在确认安全后再开门下车;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在经过路边停放车辆时,应减速慢行,保持安全横向距离,谨防车门突然开启。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