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内人气爆棚,好评刷屏,点赞数持续飙升,看到这些,你是否会认为主播推荐的商品是物美价廉的“爆款”,不自觉地也想下一单呢?请当心,这看似火热的氛围背后,可能暗藏“网络水军”操控的猫腻。近日,经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等4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去年年初,失业在家的王某见直播行业火爆,许多主播和直播公司对网络流量的需求量较大,察觉到了“商机”。在未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王某利用自己的网站运维经验,建立了一个“网络水军”中介平台。考虑到人手不足,王某又找来其表哥刘某。王某负责网站的运维、宣传工作,同时对接“刷手”;刘某则负责担任中介平台客服,对接有刷流量需求的客户,为客户提供充值和售后服务。
“网络水军”中介平台搭建完成后,刷流量的订单源源不断,平台的业务范围也逐渐拓宽至各大主流网络平台,其业务包含“极速千粉”“手工赞”“娱乐上榜”“带货上榜”“评论互动”等数项服务。去年6月,警方根据线索将王某、刘某抓获。
随着调查的深入,从王某处接单的“刷手”之一,某“网络水军”工作室也露出水面。工作室由吴某、刘某经营,采购了600多台手机、网络设备和工具软件。接到“网络水军”任务时,吴某、刘某便通过软件控制数百台手机自动进入特定直播间,完成“点赞”“关注”“互动”等操作,就能迅速将仅个位数观看人数的直播间推至平台首页推荐或直播榜单,吸引不知情的真实观众进入直播间。
经查,王某、刘某通过刷流量中介平台累计完成订单19万余件,非法经营额达130万余元;吴某、李某从事有偿“虚假刷量”等违法犯罪活动,累计非法经营额达36万余元。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王某、刘某、吴某、李某提起公诉,市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网络主播和直播公司在面对直播行业内卷时,应当以提高直播内容质量为根本之策,用虚假的“高流量”企图一夜“爆红”、迅速“变现”,轻则封禁直播间,重则可能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同时也提醒各位消费者,在观看高人气带货直播间时应提高辨识度,理性消费。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孙衡 赵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