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瓶装燃气,在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同时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联合执法行动中,成功查处一起重大非法经营瓶装燃气案件,现场查获非法储藏的燃气瓶59个,敲响燃气安全警钟。
9月初,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和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在匡堰镇联合巡查时,凭借职业敏感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的迹象。经过细致摸排和快速研判,一个隐蔽的非法瓶装燃气经营点浮出水面。联合执法组当即采取行动,直捣窝点,现场景象令人触目惊心:59个燃气瓶被杂乱无章地堆放在狭小空间内,消防安全条件极差,安全隐患一触即发。
经调查,当事人胡某系某燃气公司配送工。本应恪守职业操守,他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截留本应配送到用户手中的正规燃气瓶。更严重的是,为牟取非法利益,他还通过非正规渠道大量购入来源不明的“黑气瓶”,将二者混同销售。这种以次充好、鱼目混珠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更将大量安全隐患直接带入居民区,性质极其恶劣。
面对确凿的证据,当事人对其非法经营瓶装燃气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匡堰中队执法人员严格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全媒体记者 杨贯 通讯员 康钰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