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民童先生来到新浦镇小满路敦和小区浙江小灵拆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四货车提前淘汰奖励受理点递交了申请材料。“听说现在国四柴油车提前淘汰能拿奖励了,我特意赶早来申请。”童先生笑道。
记者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获悉,从10月13日开始,宁波市正式启动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提前淘汰及新能源替代奖励申请,申请奖励最高可达到14万元。
宁波市此次推出的奖励政策分为“提前淘汰奖励”和“新能源替代奖励”两大类,车主可同时申请两类奖励。提前淘汰奖励根据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时间确定,中型货车奖励标准在1万元至2.5万元之间,重型货车奖励标准在1.2万元至4.5万元之间。新能源替代奖励则根据新购置车辆类型和轴数确定,中型新能源货车奖励3.5万元,重型新能源货车按轴数从7万元到9.5万元不等。这意味着,一辆重型货车提前淘汰并更换为4轴及以上新能源货车,最高可获得4.5万元加9.5万元,共达到14万元的奖励。
要申请提前淘汰奖励,车辆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条件:车辆为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柴油或燃气货车,且车辆交售时间在2025年9月12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含)内;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或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车辆提前报废时间距离强制报废到期时间1年(含)以上。如需同步申请新能源替代奖励的车主,还需满足:新购置车辆为《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货车,车辆注册时间在2025年9月12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含)内,且新购置车辆登记所有人与淘汰车辆登记所有人一致。
此次奖励申请自2025年10月13日起开始受理,原则上至2026年10月31日截止。但由于奖补资金总额有限,按“总额控制、先到先得,补完为止、逾期不补”的原则发放,一旦资金剩余额度不足以支付奖励资金,奖励政策将随之提前终止。
全媒体记者 陈利群 通讯员 吕陈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