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只因在车流中多看了一眼,就凭借敏锐直觉识破了潜藏的安全隐患。近日上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白沙路中队在日常执勤中,仅通过与驾驶员的短暂对视,成功查获一辆私自改装的非法加油车,及时消除了一颗“流动炸弹”。
当日上午,铁骑队员姜鲁在辖区高架路段开展日常巡逻执勤时,一辆白色面包车驶入其视线范围。就在两车交会的瞬间,姜鲁与面包车驾驶员目光短暂交汇,就这一眼,他立刻察觉到了异常:驾驶员眼神躲闪游离,随后几秒内还频频回头窥视,更令人起疑的是,该车全车张贴深色遮光膜,从外部完全无法看清车内情况。
“当时我就保持安全距离驾车跟随面包车下高架,待行驶至无人员密集的安全路段后,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面对铁骑队员的询问,驾驶员崔某支支吾吾、眼神飘忽不定,随后姜鲁在车厢内发现装满柴油的大型塑料桶,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他第一时间向中队汇报情况。
白沙路中队副中队长孙国锋迅速赶赴现场,当打开后备箱时,眼前的景象令人心惊——这辆普通面包车的后排座椅被全部拆除,车内放置着一个装满柴油的大型塑料桶,浓烈的柴油味扑面而来,桶旁还配备着简易加油枪、计费装置等设备,俨然一座可移动的“小型加油站”。
经现场询问,驾驶员崔某如实交代,该车为其妻子所有,当日他驾驶车辆从余姚出发上高架,计划从北三环东路下高架后为他人提供加油服务,途中被交警查获。经查,崔某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其驾驶的普通客车也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
“这类非法改装车辆毫无安全防护措施,柴油本身属于易燃易爆品,一旦发生泄漏、静电摩擦等情况,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孙国锋介绍,非法售卖的柴油虽价格低于正规加油站,却以牺牲公共安全为代价,不仅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还会对周边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交市交通运输局作进一步处理,崔某因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被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每天的早晚高峰都会在高架开展日常巡逻,平峰时段也会加大辖区重点区域的排查力度,持续紧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也在此提醒,切勿因贪图一时小利触碰法律红线。广大市民如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胡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