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工业用地市场配置,降低优质企业用地成本,以“竞地价+竞亩均税收+摇号”的模式,有序开展工业用地市场化出让。现将一阶段竞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备注: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具体面积以实际红线图为准,容积率2.0-3.0,建筑密度≤55%,绿地率20%,区块进行统一平面布局,地块红线内厂房间道路共建共享。一家企业可以同时报名多个块地,中标后将自动放弃剩余地块的竞标资格。地块有底价。
二、报名条件
1、在慈溪市市内注册的工业企业,上一年度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为D类的宗地企业除外;
2、工业企业实施项目必须符合地块准入产业;
3、上一年度亩均评价规上规下A档企业、亿元以上企业、税收(按税务亩均评价口径)300万以上企业直接准入。如直接准入家数未超过30家,对剩余报名企业进行打分准入。打分标准:企业营收总分值50分,每200万1分;企业税收总分值50分,每6万1分,高新技术企业、宁波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各加10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选取,总家数含直接准入的企业不超过30家。
三、报名方式
企业通过“慈晓”客户端、慈溪新闻网发布的公告,将报名相关资料提交至长河镇人民政府312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4-63402186 。
四、竞价流程
本次工业用地市场化出让一阶段竞价采用“竞地价+竞亩均税收+摇号”的方式实施。
1、竞地价。起始地价为80万元/亩,土地竞价增幅为5万元/亩及其整数倍,设置上限地价为145万元/亩。当竞价未达到上限地价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该竞得人亩均税收价为亩均税收起始价。当竞价达到上限地价时,不再接受更高竞价。若一人以上竞价达到上限地价,转入竞亩均税收程序。
2、竞亩均税收。慈长河II202506#-1地块亩均税收起始价33.8万元/亩、慈长河II202506#-2地块亩均税收起始价33.8万元/亩、慈长河II202506#-3地块亩均税收起始价18.4万元/亩,竞价增幅为2万元/亩及其整数倍,设置上限亩均税收为40万元/亩,当竞价未达到亩均税收上限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竞价达到亩均税收上限时,不再接受更高竞价,若一人以上竞价达到亩均税收上限,转入摇号程序。
3、摇号程序。具体要求详见《长河镇“育小培优”土地供给机制改革试点一阶段竞价摇号规则》。
五、竞价须知
1、竞价申请人根据本公告,提交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税收完税凭证、及高新技术企业、宁波市级以上专精特新证明文件等所需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该地块的竞价活动。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9:00至2026年8月9日17:00。
3、报名企业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10日9:00至2026年8月16日17:00。
4、参与竞价企业名单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8月17日9:00至2026年8月19日17:00,公示地点:长河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如有异议,可向长河镇人民政府发展服务办反映,地址:长河镇政府312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63402186
5、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2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2日17:00,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慈溪市长河镇资产经营公司
账号:810501419000006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
行号:305332019008
6、竞买地点:长河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长河镇宁丰北路338号)
7、竞买时间:2026年8月25日9:00开始,1#—3# 地块按序竞买,前一地块竞买结束后,工作人员通知下一地块竞买企业入场。签到时间: 2026 年8月25日9:00 前完成签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土地不得用于出租,严禁改变土地用途,土地出让后同步纳入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2、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长河镇签订《慈溪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并向长河镇提供由银行出具的无条件支付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生效期限要求覆盖第1个完整考核期,用来担保企业未完成约定税收总额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保函按拍卖承诺的亩均税收的2倍计算。保函比例为:开工、竣工各5%,达产时亩均税收占80%,固投强度10%。验收时根据亩均税收和固投强度完成比例进行退还(达不到60%,不予返还)。
3、参与竞价须足额缴纳保证金,若确定摇号资格或竞得土地后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履约保函的,保证金将被没收。竞得人保证金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一阶段确定竞得人后,进入二阶段线上挂牌出让。根据该地块竞得人投报的地价、亩均税收设置出让标准在浙江省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发布出让公告,竞得人参与报名竞买。
5、闭环管理要求
(1)开工标准。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实际打桩破土动工。要求签订《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
(2)竣工标准。建筑工程已竣工验收、容积率达到约定标准值、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完成约定标准值的60%以上、生产线试运行实施产品销售。要求签订《出让合同》后22个月内竣工。
(3)达产复核标准。亩均税收达到约定标准值且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其他控制性指标合计总分达到8分(含)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占4分权重分,建筑容积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研发费支出与营业收入比重各占1.5分权重分,具体分值按实际完成数/约定标准值*权重分计算(每个指标最高得分为权重分)。亩均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以各主管部门确认或专项审计报告为准。要求签订《出让合同》后42个月内达产复核。
项目未达到亩均税收指标要求的,项目方按照亩均税收差额的1.2倍乘以宗地亩数向长河镇缴纳违约金。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其他主要指标合计总分8分以下,经过约定达产期后一年(以约定的达产期下两个自然年度1月30日为限期)整改,还未达到8分(含)以上,项目方按照(10分-实际指标得分)/10分*出让地块起拍价向长河镇支付违约金。
年均亩均税收定期考核标准:通过达产复核后企业2个自然年,年均亩均税收不低于亩均税收指标。
违约金可从罚没的保函金额中扣除,扣完为止,不足部分由项目方予以补足;留存的达产保证金经抵扣后有结余的,返还项目方。
6、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四家入园企业各自负担基础设施费用的25%,入园企业根据初步方案估算将25%建设保证金缴入长河镇园区办指定账号,项目开工建设后建设保证金返还2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保证金返还至90%,剩余10%建设保证金转为运营管理保证金。运营管理保证金的返还:待四家入园企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后,运营管理保证金返还至物业公司账户。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由入园企业委托专业单位实施,入园企业需共同商议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参建单位。如四家入园企业无法就各参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由长河镇园区办确定各参建单位,所有因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产生的费用在建设保证金中支付,由四家企业共同承担。具体要求详见《长河镇“育小培优”区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管理规定》。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 张先生
咨询电话:0574-6340218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特此公告。
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