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是保障市民出行、维系城市正常运转的核心基础设施,然而部分施工单位安全意识、合规意识淡薄,为图施工便利违规作业,随意污染、损毁城市道路,破坏市容环境、埋下安全隐患。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浒山中队查处了一起路面施工违规作业损害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
事发当天,执法队员巡逻至浒山路花鸟市场附近,发现某公司在开展窨井盖更换作业时存在违规作业行为。现场,施工人员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直接在城市主干道的柏油路面上搅拌水泥、堆放施工物料,作业过程中大量水泥浆、砂石废料洒落在路面上,不仅造成路面污染,还对过往车辆造成一定安全隐患,属于典型的损害城市道路违法行为。
对此,执法队员当即固定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向施工负责人明确告知在城市道路上擅自搅拌物料、污染损毁路面属于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向涉事公司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施工、全面清理路面杂物、彻底冲洗污染路面,恢复道路原貌。同时,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实施其他损害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
在执法队员全程监督指导下,施工单位迅速组织人员、携带清洁设备开展路面清理整改工作,对残留水泥结块、砂石废料逐一清理,反复冲洗路面污渍。经现场复查,涉事路段路面污染物已基本清除。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施工操作的不规范和违法性,承诺今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施工流程,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
据了解,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在路面违规作业污染损毁道路设施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若造成道路设施损坏,当事人还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城市道路属于公共市政资源,归全民共享、全民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随意占用、污染、损毁。全媒体记者 戎志虎 通讯 员曹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