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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助力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兴仁县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http://www.cxnews.cn  慈溪新闻网  2018-08-14 10:44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助力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兴仁县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2018年7月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69号)、《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8〕58号)精神和宁波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助力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兴仁县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我市东西部扶贫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

  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践行“两个大局”战略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规划,进一步深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大力提高我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水平,推动安龙县、兴仁县与全国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举全市之力,助推安龙县、兴仁县加快脱贫攻坚步伐。通过双方共同努力,不断健全两地扶贫协作机制,拓展帮扶协作领域,充分发挥帮扶综合效益,确保安龙县、兴仁县在现行国家扶贫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期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摘帽。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资金帮扶力度

  1.增加资金投入。严格按照宁波市有关要求落实财政援助资金。2018年安排对口帮扶安龙县、兴仁县援助资金各2500元(含宁波),合计5000万元,用于支持安龙县、兴仁县实施脱贫攻坚项目,发展脱贫攻坚事业。年度援助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宁波相关文件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对口支援办)

  2.规范资金使用。援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宁波市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能直接受益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将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受惠面广的特色产业作为援建重点,确保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精准有效。(责任单位:前方帮扶工作联络组;配合单位:市对口支援办)

  (二)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1.选派干部人才挂职。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宁波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和安龙县、兴仁县需求,选派优秀党政干部和急需专技人才到安龙县、兴仁县挂职。2018年各选派1 名党政干部(共2 名)到安龙县、兴仁县挂职,时间三年;各选派3 名(共6 名)专技人员赴安龙县、兴仁县挂职,时间一年。2019年、2020年结合选派工作实际,对挂职期满的专技人才进行定期轮换,并根据上级要求与扶贫协作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积极协助安龙县、兴仁县党委组织部,加强挂职干部人才管理,并按计划接收对方的干部人才到我市挂职锻炼。(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加强专技人才交流。发挥我市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优势,主动衔接安龙县、兴仁县的专技人才需求,积极组织开展短期的支医、支教、支农等活动,帮助当地培养、提升专技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安龙县、兴仁县的专技人员到我市培训进修。(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农业局)开展与安龙县、兴仁县的学校、医院结对帮扶,推进与安龙县、兴仁县的远程教育和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帮助提升当地教育、卫生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局)

  3.开展干部人才培训。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人才教育培训的要求,加强全市扶贫系统干部和挂职干部人才等教育培训,提高整体帮扶工作水平。根据安龙县、兴仁县干部人才培训需求,每年培训(含宁波组织的)安龙县、兴仁县党政干部、基层扶贫干部、农村致富带头人、驻村第一书记等不少于80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前方帮扶工作联络组、市对口支援办、市委党校)

  (三)加大各领域合作力度

  1.开展经贸合作交流。鼓励、引导、支持我市企业到安龙县、兴仁县投资发展,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发挥商会作用,每年组织企业到安龙县、兴仁县投资考察,同时为安龙县、兴仁县到我市招商引资提供良好服务,实现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联)

  2.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充分发挥我市重大展会平台作用,组织产销对接会,支持安龙县、兴仁县在我市开设农特产品直销店,协助安龙县、兴仁县农特产品在我市及周边地区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农合联执委会)

  3.加强旅游合作。帮助安龙县、兴仁县宣传、推荐旅游产品,引导我市各大旅行社把安龙县、兴仁县作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通过两地旅游深度合作,帮助当地贫困群众实现增收脱贫。(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有序组织我市工会会员到安龙县、兴仁县疗休养。(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4.开展电商帮扶。发挥农村电商的扶贫富农作用,动员我市电商企业赴安龙县、兴仁县开展对接,帮助搭建电商平台,促进安龙县、兴仁县扩大农特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合联执委会)

  5.开展用地指标调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规定,按上级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任务,足额筹集资金,完成调剂任务,助推贫困地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四)积极开展劳务协作

  1.开展贫困人口就业培训。在技工学校师资结对、教学帮扶、专业共建以及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加强帮扶力度,协助安龙县、兴仁县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帮助贫困人口提升就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实施职业教育东西部扶贫协作计划,优先安排安龙县、兴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子女到我市就读中职学校并推荐就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扩大务工就业。建立劳务对口协作基地,通过劳务招聘会、发布用工信息等渠道,动员我市企业优先安排安龙县、兴仁县贫困劳务人员就业。同时,协同对方人力社保部门动员我市扶的企业、项目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近就地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五)共同携手奔小康

  1.深入开展结对协作。进一步加强与安龙县、兴仁县沟通协商,深入开展经贸洽谈、人才支援、产销对接、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等活动,共同推进帮扶项目的实施,注重将帮扶资金、帮扶项目与深度贫困村、贫困人口有效结合,提高带动贫困村与贫困户比例、组织开展帮扶项目督查,推动项目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扩大基层结对帮扶。聚焦安龙县、兴仁县深度贫困镇(乡)、深度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深化“携手奔小康”行动基层结对帮扶。根据实际情况,推进我市与安龙县、兴仁县开展镇与镇结对示范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开展结对帮扶互动,帮助提升脱贫致富能力。[责任单位:结对镇(街道)]

  (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1.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完善社会参与方式,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充分利用“全国扶贫日”(10月 17日)和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协作工作,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慈善公益、医疗救助和志愿服务等扶贫活动。[责任单位:市对口支援办;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妇联、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各镇(街道)]

  2.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组织、引导我市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民营企业到安龙县、兴仁县开展产业扶贫、商贸扶贫、就业扶贫、捐赠扶贫、智力扶贫等工作,动员企业与贫困村结对帮扶,合力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市工商联、市对口支援办、相关社会团体)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市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东西部扶贫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 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分别到安龙县、兴仁县调研对接不少于1 次,每年与安龙县、兴仁县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1 次。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完善与上级部门的衔接机制、与安龙县、兴仁县的对接机制、与兄弟县市的沟通机制、与市级部门及各镇(街道)的协调机制。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解决扶贫协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普遍性问题,牵头编制三年扶贫行动(2018-2020年),形成全市大统筹、大协调的工作格局。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严格资金监管。严格规范帮扶资金使用,严禁资金闲置、被挪用占用或贪占等。资金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80%以上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紧密联系的项目,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督促安龙县、兴仁县健全公告公示制度,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督促安龙县、兴仁县建立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做好帮扶项目的谋划、确定、实施和检查工作,加强扶贫协作信息采集和统计,确保帮扶工作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及时上报上级相关单位。要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

  (五)加强考核督查。强化工作考核,认真完成宁波市对我市扶贫协作工作的考核任务。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经常性的督查巡查,确保我市扶贫协作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六)营造良好氛围。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我市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帮扶贫困地区的良好氛围。

稿源:    责任编辑施春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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